114罪刑法定原则在刑辩中的具体应用翟建:
      北京大成(上海)律师事务所合伙人,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,上
海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研究会主任,华东政法大学、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、上海外贸学
院客座教授。曾代理:中国银行香港分行行长刘某某贪污案;美国人顾然地销售盗版光
盘案;上海“社保案”(其中的四名高级官员:社保局长祝均一、上海电气集团董事长王
成明、上海国资委副主任吴鸿玫、上海房地局副局长殷国元均由翟建律师担任辩护人)
;上海杨佳袭警案等重大案件


      一、翟建律师主讲
      (一)罪刑法定原则在当前刑事司法当中的窘境
      1.关于犯罪的本质属性的争论
      2.司法机关的立法化倾向
      3.有关部门对于司法机关独立办案的干预
      接(一)罪刑法定原则在当前刑事司法当中的窘境
      4.无罪判决率几乎趋向于零
      5.关于程序正义的争论转移了对罪刑法定的关注
      (二)罪刑法定原则必须在司法实践中得到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
      1. 罪刑法定原则体现了有法必依、执法必严的必然要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