于瑞律师:新刑诉之法庭纪律 本期介绍: 法庭是人民法院代表国家审判案件的专门场所,诉讼参与人、社会公众进入法庭,参 与或者旁听案件审理,应当遵守法庭纪律,这是尊重法治权威、保障审判活动正常开展 的当然要求,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,对法庭纪律进行了修改完善。 对法庭纪律,其具体是如何规定的呢?今天我们很荣幸地邀请到长春知名律师--【于瑞 律师】做客我们法律快车访谈专栏,介绍有关法庭纪律相关的知识。于律师是一名刑事 诉讼律师专家,我们法律快车访谈专栏代表广大网友听听她对法庭纪律的一些看法,让 广大网友了解更多与之相关的知识。 访谈嘉宾: 于瑞律师擅长刑事辩护、民事婚姻家庭、人身损害、劳动工伤、交通事故、遗产继承 、医疗纠纷、公司法务、房地产等法律事务。 法律咨询:139-4480-0075 (咨询请说明来自法律快车) 访谈内容: 法律快车网: 于律师,您好!很高兴您能在百忙之中抽身接受法律快车刑法知识栏目的专访。 于瑞律师: 主持人好,各位法律快车的朋友们,你们好! 法律快车网: 最高院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,关于法庭纪律的规定,最大的亮点在哪里? 于瑞律师: 对未经许可录音、录像、摄影或者通过发送邮件、博客、微博客等方式传播庭审情况 的,审判长可以决定暂扣存储介质或者相关设备。 法律快车网: 有关法庭纪律,还有哪些规定? 于瑞律师: 除了禁止微博等直播庭审,司法解释还规定,诉讼参与人、旁听人员还应当遵守以下 纪律: (一)服从法庭指挥,遵守法庭礼仪; (二)不得鼓掌、喧哗、哄闹、随意走动; (三)旁听人员不得发言、提问; (四)不得实施其他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。 法律快车网: 如果诉讼参与人、旁听人员违反上述规定,法院会如何处理? 于瑞律师: 法庭审理过程中,诉讼参与人或者旁听人员扰乱法庭秩序的,审判长应当按照下列 情形分别处理: (一)情节较轻的,应当警告制止并进行训诫; (二)不听制止的,可以指令法警强行带出法庭; (三)情节严重的,报经院长批准后,可以对行为人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十五日 以下的拘留; (四)未经许可录音、录像、摄影或者通过邮件、博客、微博客等方式传播庭审情况 的,可以暂扣存储介质或者相关设备。 法律快车网: 如果诉讼参与人、旁听人员对处罚不服,应该怎么办? 于瑞律师: 诉讼参与人、旁听人员对罚款、拘留的决定不服的,可以直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 复议,也可以通过决定罚款、拘留的人民法院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。 法律快车网: 复议期间是否影响处罚决定的执行? 于瑞律师: 复议期间,不停止决定的执行。 法律快车网: 非常感谢于律师从百忙中抽空出来参与我们的访谈,同时也感谢广大网友对我们栏目 的大力支持,我们下期再见! 于瑞律师: 再见! 访谈总结: 法庭是法院代表国家审判案件的专门场所,应该严格遵守其纪律以保证庭审的正常、 有序开展。 来源:法律快车网原创(转载请说明出处) http://www.lawtime.cn/interview/article/1371.html --------------------- 访谈结束,感谢关注快车官方微信 ------------------- 想关注法律快车官网微信,请扫描左侧二维码, 还可以搜号码lawtimecn或搜公众号法律快车。 法律快车网致力成为法律需求者、法律爱好者、 法律从业者交流聚合地;业内讯息传播、法律 援助咨询、律师案源开拓等理想整合服务平台。